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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律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适用《律师法》的批复

时间:2024-07-22 09:20:2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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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律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适用《律师法》的批复

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律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适用《律师法》的批复

(1999年8月2日 司复〔1999〕7号)

广东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律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是否适用〈律师法〉的请示》〔粤司律(1
999)32号〕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律师超计划生育,不得履行律师职务和
与履行律师职务相关的过错,对其处罚,不适用《律师法》。
此复

嘉兴市区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嘉政发〔2006〕24号


嘉兴市区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日

嘉兴市区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营造优美、繁华的城市夜景,充分发挥城市夜景灯光美化市容市貌,方便丰富市民夜间生活,促进市区三产发展的整体效应,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亮化工作,根据《嘉兴市区城市夜景照明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嘉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要求,且与市城管执法局签订协议的城市夜景灯光设施的产权单位。
  第三条 城市夜景照明的电费补助管理,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市财政、电力和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城市夜景照明享受电费补助的条件:
  (一)已纳入集中控制系统统一启闭,并实行专用电表计量收费的城市夜景照明设施(不包括商业广告);
  (二)夜景照明设施单位能对夜景照明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并适时给予更新、改造,保持其功能完好;
  (三)夜景照明设施单位未发生因维护不及时,或不按规定要求亮灯而受到城管执法部门批评、警告或查处。
  第五条 市城管执法局对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进行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夜景照明工程,应与其产权单位(个人)签订协议书。
  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夜景照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电费补助:
  (一)工业、商业、流通、文化娱乐、宾馆饭店(不含金融、电信、邮政、烟草系统所属企业和市级国资公司所属企业)等经营性企业,给予用电电费30%的补助,亏损企业给予用电电费80%的补助。
  (二)经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认定的无经费来源但需要进行夜景照明的特殊建筑物(如民用住宅),给予用电电费100%的补助 。
  第六条 对已纳入集中控制系统统一启闭并实行专用电表计量收费的建筑物夜景照明(不包括商业广告),由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电力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路灯电价收费,民用住宅按居民用电电价收费。
  第七条 为了鼓励业主单位在夜景照明灯光工程建设中多出精品,进一步推动和提高我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嘉兴市区优秀亮化工程项目评选办法》,对评比中入选的优秀夜景照明项目由市政府实行一次性奖励,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优秀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获得鼓励奖的项目,给予5000元的奖励。
  第八条 对不按要求亮灯的单位,相应核减电费补助,发现一次核减30%,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扣除。对发现与非夜景照明设施混用的情况,取消电费补助和电价优惠,依法予以查处。
  第九条 城市夜景照明电费补助和奖励经费,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嘉兴电力局、市财政局配合,每年提出专项预算,明确补助奖励的数额和筹措资金的渠道,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夜景照明电费按年度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业主单位,必须填写《嘉兴市城市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专用电表的电费发票复印件,于次年1月15年日前报市城管执法局审核,市规划建设局审定。市城管执法局和市规划建设局应及时做好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的审核和拨付工作,于每年3月底前将核定补助经费拨付到相关的业主单位。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 国家文物局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近年来,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全国博物馆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自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3起博物馆文物被盗、被抢案件。1月28日,3名犯罪分子闯入湖北省黄冈博物馆,打晕值班人员,抢走战国时期青铜器3件(案件已破);2月10日,江苏省如皋市博物馆16件文物被盗,案件至今未破;5月8日,故宫博物院9件参展文物被盗(案件已破),引起了社会对博物馆安全的广泛关注。针对当前博物馆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馆藏文物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博物馆安全工作
  文物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博物馆是集中收藏、展示文物的重要场所,目前我国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博物馆共有3020座,馆藏文物2700多万件。做好博物馆安全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对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部分犯罪分子受社会上一夜暴富思想的影响,在倒卖文物高额利润的刺激下,必然会将做作案目标投向文物大量集中的各类博物馆。涉及博物馆的案件往往案情重大、社会关注度高,有的还可能引发炒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形势的严峻性,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文物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职能,扎扎实实抓好博物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博物馆及馆藏文物安全。
  二、明确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博物馆内部安全管理措施
  博物馆主要领导作为博物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切实把博物馆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把博物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要依据相关法规和本馆实际,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文物保管、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防设施设备维护监测、安全案件报告、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操作程序。要建立馆领导夜间馆内带班制度,带班期间不得脱岗。要建立检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具体工作环节。
  三、严格安全监管,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博物馆加强和完善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5号)的规定,严把博物馆设立审核关口,凡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不得批准设立博物馆。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博物馆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辖区内博物馆安全保卫队伍的安全防范技能;要指导各博物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分类制定各类突发案(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各博物馆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对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挂牌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今年年底之前,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主管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核定为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的博物馆安全大检查,并认真填写上报《博物馆安全情况检查统计表》(见附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逐一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的,要暂停开放。公安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对核定为一级风险单位的博物馆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四、推动风险等级达标,进一步提高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水平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按照《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博物馆风险等级的评定和达标工作。评定公布为一级风险单位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由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公安部审批并组织验收;评定公布为二、三级风险单位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并组织验收;利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在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后送公安机关审批;利用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在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送公安机关审批。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博物馆安全防范技术工程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范系统效能。对未经公安机关组织审核的技防工程方案不得施工;对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验收的博物馆不得对外开放。要认真落实博物馆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工作,核定为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的博物馆要逐步实现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联动,实现一键报警。
  五、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馆藏文物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建立博物馆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形成防范文物违法犯罪的合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博物馆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大文物安全投入,不断提高博物馆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全面增强博物馆自身安全防范能力。各地公安机关要针对当地博物馆安全形势,强化侦查破案,严厉打击馆藏文物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加大巡逻密度,提高博物馆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水平;对文物犯罪活动突出的地方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接报的各类涉及博物馆的案(事)件要及时出警,依法妥善处置,对重大文物案件,上级公安机关要进行督办,限期破案。
  各地有关工作情况及《博物馆安全情况检查统计表》,请于12月底前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

  附件:《博物馆安全情况检查统计表》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ta_110906101.doc


                                公安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